托克逊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东部,天山南麓,吐鲁番盆地西部。北纬41°21′14〞-43°18′11〞,东经87°14′05〞-89°11′08〞。东与吐鲁番市为邻,南与巴州尉犁县相接,西与巴州的和硕、和静县相连,北与乌鲁木齐市毗邻。县城托克逊镇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162千米。总面积16171.47平方千米。总人口107768人(2003年)。有维吾尔、汉、回等12个民族。三面山地环绕,西、北面高而东部低,盆地自西北向东南倾斜的地貌特征,地势高低悬殊。有阿拉沟、白杨河等6条河流。属暖温带干旱荒漠气候,夏季气候炎热,昼夜温差大,多风,年均气温13.8℃,年均降水7毫米。
托克逊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